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提高规范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结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清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清华大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清华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以及《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四、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常备不懈、职责明确;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科学、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实验教学中心各项安全要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验教学中心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小组。
5.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推动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如遇较大突发情况负责现场指挥,判断险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制定/修订各类实验室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及时通报险情发展事态;分析判断险情原因,指导可控险情的扑救工作;协调人员疏散,有被困人员,及时组织施救,并协助进行紧急救护;与保卫处、危化品办公室等部门保持联络,必要时及时向119火警、120 急救中心等求救。
(3)现场处理小组: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在接到应急指令的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带上相关器材和工具赶到现场,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迅速有序开展防护、疏散引导、警戒工作、应急救援或协助专业救援人员展开救援,若有人被困,以救人为第一目的。
六、实验室危化品事故风险描述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涉及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废物处置等多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泄漏、环境污染、失窃、丢失等。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
实验室危化品事故主要原因:易燃化学试剂、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化品存储、使用或处置不当;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存储和转运不当;使用危化品进行实验时操作失误或缺乏必要的专业操作知识;使用危化品进行实验时无有效个人防护或个人防护不到位等。
七、危化品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响应
7.1 信息报告
实验室发生危化品事故后,现场实验人员或其他发现危化品事故人员应及时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和现场处置小组,上报危化品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危化品泄漏、危化品中毒、危化品灼伤及危化品火灾等)、是否有人受伤、波及范围及原因。
物业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息或发现实验室发生危化品事故后,应及时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和现场处置小组,上报危化品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危化品泄漏、危化品中毒、危化品灼伤及危化品火灾等)、波及范围等。拍摄照片或录制短视频,及时将情况上报给现场处置小组和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工作小组组长部署组内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工作,并视事故等级判定是否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随时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卫处、危化品办公室等部门联系,必要时拨打119火警及120救护中心电话。
应急工作小组组长根据当时情况立即做出判断,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危化品事故较小,依靠小组力量完全能解决的,应迅速在对危化品事故进行处置,待排除险情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如危化品事故较大,依靠小组力量无法排除险情,应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实验室事故应急疏散工作程序。
对于学校一般二级及以上事故,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报告,如造成环境污染,还应向卫生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可能造成Ⅱ级以上的事故信息,应及时上报安监局。Ⅰ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及安监局。在危化品安全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持续报告事故有关变化的情况。
7.2 应急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事故发生情况,以及《清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将实验室安全一般事故又分为一般一级事故、一般二级事故、一般三级事故等三个等级:
一般一级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或者10人(含)以上轻伤,或者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二级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1~2人重伤或者造成3~9人轻伤,或者100万元~500万元(不含)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三级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1~2人轻伤,或者100万元(不含)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3 应急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事故,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危化品事故一旦确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危化品事故应急状态下应急组织根据事故等级按照表1进行启动。危化品一般二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危化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危化品一般三级事故由危化品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院系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工作人员按照院系应急工作程序对事故做出响应并配合学校应急工作小组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表1 危化品事故应急状态下应急组织的启动
事故等级 |
应急状态 |
危化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
危化品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
学校一般三级事故 |
|
√ |
学校一般二级及以上事故 |
√ |
√ |
7.4 危化品泄漏应急响应
首先根据化学试剂的危险特性,现场处置人员需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对于不明液体,采取最高级别的防护)。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静电防护服、工具,严禁火种,切断电源,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防爆通讯设备除外);腐蚀性液体的泄漏,应当使用防酸服、胶鞋和防腐蚀手套、面具等;有毒气体的泄漏,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专用防护服。
现场处置小组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隔离区,在该区域内除事故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必要时在楼宇主要入口处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与事故处置无关人员进入。
对于液体泄漏,要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物质的性质、泄漏原因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断或控制泄漏源。例如,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制止有害液体的进一步扩散,减少废液污染地面范围。同时,开启附近所有通风设备。随后,可将其一并收起放到废弃物暂存柜等待处理。
对于气体泄漏,要设法切断气源,在泄漏地点周围进行有效通风,疏散无关人员。
对于固体泄漏,要查明泄漏物质的品名、性质,根据其MSDS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
如果有害物通过下水道扩散,应立即通知楼下有关人员疏散,并在一定区域内设立围挡,由配戴防护的人员进行开窗通风和清理下水道。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如危化品事故较大,依靠小组力量无法排除险情,应启动应急疏散程序,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通知并协助事故涉及或临近房间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疏散和撤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疏散其他人员。同时,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明确表述发生危化品事故的具体位置、波及范围以及初步判断危化品事故发生的原因等信息。应急工作小组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危化品事故现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疏散完毕后,对工作现场人员进行点名和登记,以保证人员安全。保卫处、危化品办公室或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听从上级部门或专业人员指挥,配合危化品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
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急工作小组应及时联系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救治。
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理后由专人检查,确认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到控制或消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有关标准。
危化品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保卫处、危化品办公室及专业救援队伍调查、取证。
7.5 危化品中毒应急响应
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关闭气源,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室。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通风处或室外,解开衣领,必要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急救。吸入少量溴、氯、氯化氢气体者,可先用碳酸氢钠漱口。
经口中毒。立即吐出并用大量水清洗口腔。若已吞下,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复漱口;还可马上服用高蛋白类食品,同时立即送医治疗。
经皮肤中毒。现场处置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应,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后,及时立即送医治疗。
7.6 危化品灼伤应急响应
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如:酸碱灼伤时,先用水清洗,再用2%~5%的碳酸氢钠和醋酸清洗。若接触硝基化合物、含磷有机物等,应先用酒精擦洗,再用清水冲洗。处理后,再依据情况作进一步医治。
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7.7 危化品火灾应急响应
如危化品引发火灾甚至爆炸,参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执行。
7.8 危化品事故应急结束
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救援的实际情况下达应急终止指令,重大事故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被基本消除;
事故发生地的人员或遇险对象已脱离危险;
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到控制或消除;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有关标准。
后期处置
应急终止后,实验教学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
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实验室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要组织有计划进行环境监测,审批、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实验室火灾、危化品、漏水及气体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应对火灾、危化品、漏水及气体等突发事件的技能,熟悉一定的救援知识,以利在第一时间减少实验室事故造成的损失。
实验室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有固定的人员队伍,一旦启动预案,可以立即投入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处理期间,也可以调集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事故应急工作。
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处置实验室事故的物资储备,应包括:①多种类型的灭火器、消防沙、灭火毯等消防物资;②应急药箱(创可贴、紫或红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医用酒精、剪刀等)、AED、自给式呼吸器等医疗救助物资;③绝缘靴、绝缘手套、防腐蚀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等防护物资;④电源接线板、警戒带等其他物资。并保证以上应急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监督管理
应急预案培训
环境学院承担应急队伍的培训,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应急预案演练
环境学院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组织教师、安全员和学生进行相关演练,特别是应急组织机构成员的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责任与奖惩
实验教学中心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62772987
实验教学中心门卫:62797328
环境学院行政安全办公室:62795420、62784521
节能楼物业前台:62786420
保卫处 24 小时值班电话:62782001、62782039
实验室处安全与健康办:67771349
实验室处危化品办:627880955
校医院急诊:627882185
市急救中心:120、999
火 警:119